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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奇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赤水市长沙镇生态家禽产业发展项目(长沙蛋鸡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报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施行)和《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实施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州奇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总,电话:18585201888
二、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贵州遵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路乌江恬苑9栋2单元1503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13765923950
三、项目概况
项目利用原有养殖场建设5栋蛋鸡厂房,单其中单栋为62640羽3栋,单栋为73440羽2栋,总存栏量334800羽,建设污水处理中心、鸡粪暂存系统、办公区。
四、污染治理措施
1.大气环境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饲料加工废气、鸡舍恶臭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干粪间恶臭、FFG-120型发酵罐恶臭废气、餐饮油烟、污水处理站沼气、食堂油烟等。项目将饲料按蛋鸡实际生长情况进行比例搅拌,搅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通过物料加湿、车间半封闭等方式,降低粉尘排放,粉尘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对鸡舍喷洒生物除臭剂以及改善饲料品质;对污水处理站区域定期喷洒环境友好除臭剂、加强周边绿化、固液分离池加盖密闭;干粪间设置为封闭式结构(进出口以垂帘形式进行围闭,其余区域设置为封闭结构),定期喷洒除臭剂除臭;FFG-120型发酵罐经处理设备自带的尾气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处理工艺为:酸碱喷淋法,通过冷凝后最后进入生化吸附球反复循环吸附,从而净化尾气);采取以上措施后,恶臭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相关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硫化氢、氨气排放浓度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中表2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硫化氢0.05mg/m3、氨气1.0mg/m3)标准要求。食堂设置高效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油烟通过厨房专用排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浓度≤2.0mg/m3)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
(1)地表水环境
雨水:采取雨污分流,雨水通过雨水沟,前15分钟初期雨水通过阀门控制进入初期雨水沉淀池,初期雨水经沉淀后通过管道泵入集液池后通过管道提升进入厌氧发酵系统处理。雨期15分钟后关闭阀门,其余雨水通过雨水收集系统排入附近水体。环评要求在厂区地势最低处设置1个初期雨水沉淀池,容积为50m3,满足单次最大初期雨水量收集要求,以保证厂区免受雨水冲刷的影响。同时要求建设单位要做好厂区的清洁卫生工作,尽可能减少粪污、饲料等物质残留在厂区地面。
废水:鸡舍冲洗废水、生活污水、汽车冲洗废水等排入厂区内集液池暂存,鸡舍全量粪污通过传送带进入固液分离设备,经固液分离后进入集液池,随后和其他废水一起进入厌氧发酵系统处理后,进入项目沼液暂存池暂存施肥期间用于周边蔬菜种植基地,非施肥季节,肥水于沼液暂存池内暂存,不外排。
(2)地下水环境
本评价在地下水污染防治问题上,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提出污染防治措施。首先应加强管理和厂区巡检,杜绝跑、冒、滴、漏等现象,以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其次对厂区根据其防渗要求进行分区防渗进行防渗;然后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设立地下水跟踪监测点,建立地下水跟踪监测系统,制定监测计划对地下水进行定期监测。最后需完善应急响应,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在严格执行本评价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将运营期对地下水的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运营期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鸡叫声、搅拌机、固液分离机、水泵、风机等,产生的噪声和鸡叫声,经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吸声、加强厂区绿化等控制措施后,加上距离衰减及厂区绿化作用,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鸡粪、饲料残渣运至干粪间内暂存,定期转运至有机肥制作企业;病死鸡尸体及不合格蛋品在项目FFG-120型发酵罐进行处置后,残渣定期转运至有机肥厂有机肥制作企业;厌氧发酵罐沼渣运至干粪间内暂存,定期转运至有机肥制作企业;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其中餐厨垃圾由有餐厨垃圾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废机油、医疗检疫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示发布单位:贵州奇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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